武汉的万某是银行职员,经某婚恋平台相亲认识富二代彭某。虽然彭某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但每次与万某见面都开不同的豪车,朋友圈晒的照片显示彭某不仅经常进出各种高档场合,还有豪华大别墅,因此深得万某喜欢。据彭某说自己父亲是某跨国集团董事长,主要业务在国外,自己则是妥妥的富二代一枚。由于双方年纪都不小了,认识没多久就商议结婚了。彭某称自己父亲很讨厌物质的女孩,他们的婚礼全程都由女方家买单,这也是父亲给他们家的“考验”。婚后,万某发现彭某不学无术且从来没钱补贴家用,加上从未见过彭某的企业家父母,引起万某的怀疑。在万某的逼问下,无法圆谎的彭某终于承认他自己只是个汽修工,每次与万某约会的车子都是找朋友租借的,就连他们在市区住的房子都是租的,自己父母也不是什么董事长,而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万某听后几近晕倒,事后以彭某骗婚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银行职员万某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没有法律依据。本案中,彭某虽然冒充富二代,但没有胁迫万某与其结婚,万某是根据自己的意愿与彭某缔结婚姻,双方不存在胁迫的客观事实。
彭某冒充富二代欺骗万某不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双方可以自行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撤销婚姻与登记离婚后果完全不同。婚姻撤销后,女孩万某在法律上依旧属于未婚,但登记离婚的法律后果就是离异。
那么万某的婚骗是否是犯罪的行为呢?
万某冒充富二代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万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任务,例如警察、检察官等就有可能涉嫌犯罪。但富二代不是特定身份,只是一个家庭有钱的象征和俗称。本案中彭某也没有任何骗钱的行为,因此,万某假冒富二代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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