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逼我签订“三方和平共处协议”,这种协议有效吗?
问
我丈夫为了达到和“第三者”在一起同居的目的,以离婚相威胁,逼着我签订“三方和平共处协议”,协议约定男方在不破坏婚姻关系的同时可以保持与“第三者”的同居关系。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
答
丈夫、妻子和“第三者”之间达成的“三方和平共处协议”虽然符合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两个要素,但这份协议违背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及“夫妻应该相互忠实、有配偶者禁止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据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问
我丈夫为了达到和“第三者”在一起同居的目的,以离婚相威胁,逼着我签订“三方和平共处协议”,协议约定男方在不破坏婚姻关系的同时可以保持与“第三者”的同居关系。请问,这种协议有效吗?
答
丈夫、妻子和“第三者”之间达成的“三方和平共处协议”虽然符合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两个要素,但这份协议违背了《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及“夫妻应该相互忠实、有配偶者禁止与他人同居”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据此,这份协议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