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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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性违约金的识别与酌减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289人看过


显性违约金的识别与酌减

 

1. 与期限利益丧失型条款并存的约定违约金

 

债务人不履行,尤其是严重迟延履行,会造成两项并行的约定法律效果:债权人可向债务人主张全部给付义务的加速到期,以及支付约定违约金。

 

2. 债务终止型条款中的违约金识别与酌减

 

倘若债权人既可基于该条款行使约定解除权,又可主张全部价款加速到期,那么超出实际使用期限的对价即构成违约金。违约金酌减应是先行计算债权人所受之损失,再比较损失与违约金总额,高于造成损失30%的违约金应予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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