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1日|分类:债权债务 |315人看过

        1、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3、是债权的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4、是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

  5、是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6、是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