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8日|分类:法律顾问 |353人看过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根据《民通解释》第139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