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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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要件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7日|分类:法律顾问 |374人看过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必须是违法行为。


(2)所采取的行为应当是避免危险所必需的。


(3)所保全的必须是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4)不可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说,所损害的利益应当小于所保全的利益。紧急避险不负法律责任。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在发生与其特定责任有关的危险时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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