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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有效期是多久,反悔怎么办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333人看过

一、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时离婚协议就生效了。 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

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只要你们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且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就是一直有效的。

二、对方反悔的情况,法律是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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