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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月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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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08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725人看过
混同即债权利债务同归于一人,指由于某种事实的发生,使一项合同中,原本由一方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另一方当事人负担的债务,统归于一方当事人,使得该当事人即是合同的债权人,又是合同的债务人,客观上造成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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