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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月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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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07月31日|分类:婚姻家庭 |667人看过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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