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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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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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的,另一方可获赔精神赔偿。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07月22日|分类:人身损害 |386人看过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中“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禁止性规定;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倡导性规定。孙某某有过错,其过错行为给伍某某的精神造成了痛苦。孙某某应向无过错方的伍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中“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禁止性规定;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倡导性规定。孙某某有过错,其过错行为给伍某某的精神造成了痛苦。孙某某应向无过错方的伍某某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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