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另一方可否继承其房产? ?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5日|分类:人身损害 |399人看过

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另一方可否继承其房产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其产权证是过世一方的名字。我想咨询一下,其配偶是否自然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还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如果通过继承获得,是否需要缴纳遗产税费用如何计算


【解答】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产权证是过世一方的名字,其配偶不能自然取得该房屋的产权。首先,要看该产权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该产权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次,要看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遗赠,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则按相关内容进行继承。若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的,则按法定继承。
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相关规定。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