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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夺廉租房使用权,离婚时廉租房怎么分配?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8日|分类:房产纠纷 |448人看过

案情回顾:离婚争夺廉租房使用权

林某和戚x很早以前经朋友介绍认识,在朋友的鼓励下没过多久就结婚了。开始林某在一家电器厂做销售经理,业绩不错工资及提成较高,但是没过一年林某生病,不仅用光家中积蓄还变卖了房子,最后只得住在廉租房内。经过近2年的治疗,林某痊愈。本以为夫妻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但世事难料,在林某生病期间,戚x的同事给予她许多帮助并日久生情。林某发现后不能容忍,决定与戚x离婚,但是他们不能达成子女抚养及廉租房处理的离婚协议,最后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廉租房的使用权由被告获得

一审法院审理经审理后,支持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同时一审法院认定原、被告婚生子年龄尚小且原告没有固定收入,小孩的监护权判归被告,原告每月给予600元的抚养费。关于婚后取得的廉租房,因原被告不能达成协议,根据有利于被告及小孩的原则,该廉租房的使用权由被告获得,但是被告需要支付原告5万元的补偿费。

律师说法:离婚时廉租房怎么分配

本案林某和戚x没有其他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时如何处置房屋也是争议的焦点。廉租房以一种特殊的使用权形式存在着,夫妻对于离婚时如何处理廉租房都会心存疑惑:离婚廉租房怎么分配,如何处置?

根据廉租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廉租房是针对具备申请廉租房的家庭给予的优惠政策。因此,廉租房只是租给符合廉租房租住条件的家庭,并不是买卖关系。住户对于廉租房没有处分的权利。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林某可以和戚x协议离婚,协议时可以协商决定由哪一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双方协商的,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规定,只要是不违反法律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达成的协议,都是可以的。因为林某和戚x没有发成一致协议,最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处理廉租房。此时的处理并不是指房子归谁,只是判决由谁继续居住廉租房,另一方搬出廉租房。在这里,由哪方继续居住廉租房要法官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处理。并不是说谁申请的廉租房,谁就有继续居住的权利。也就是说,一家之主申请廉租房是由政策规定的,但是离婚时并不是由户主直接占有廉租房,其他人,只要是法院判决继续居住的,也可以继续居住廉租房。当然,法院如何判决由哪方继续居住廉租房具体要看家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如,收入水平、身体状况、有无抚养子女、政策规定等等情况。因为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比原告更适合做为小孩的监护人,且出于照顾女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考虑,最后判决该廉租房由被告戚x使用,同时被告补偿原告5万元。

廉租房除了上述处理方案外,还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操作。夫妻双方对此廉租房实行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此房的居住权,并对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方式可能在实际操作中会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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