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10人买了一套房共同署名 房产证署名对产权的影响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1日|分类:房产纠纷 |300人看过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的成立采用登记制度,即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此,署名应该慎重,房产证上的署名应当协商确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院的相关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按照婚姻法规定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的出资人可以办理房屋共有权的登记,共同享有房屋的权利份额。如果将来涉及财产分割,只能分割共同所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婚前个人财产。房屋出资人只要能够证明自己对房屋购买的出资额,即可按照出资额分割房屋价值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额。

从法律角度上讲,如果将女方名字写入产权证,就意味着即使是男方婚前出资购买,也可能将该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变更为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男方单独交纳首付,婚后单独还贷,不将女方名字写入产权证,则该房屋婚前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因此只要男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和父母出了全部首付款钱,这些钱就是他的个人财产,女方也就不能要求平分房产了;如果男方不能证明自己一人交纳的首付款,则以产权证为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男方在婚后即便一个人负责还贷,不论房产证上写的一方名字或者双方名字,婚后还贷的部分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如果房产证写上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所有人共有。而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双方共同财产。


(此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