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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遗产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48人看过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因此,在没有其他约定时,房产、存款和股票的一半将来会是你岳父的遗产。

2、《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要确定你岳父的继子有没有权利继承遗产,要看他与你岳父之间是不是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如果是,继子有权继承遗产,但是你岳父的遗嘱也可以将其排除在外。

如果不是,不管你岳父有没有立遗嘱,继子都不能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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