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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反悔,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512人看过

导读:夫妻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旨在分割共同财产,但是签订的协议不能让双方一直满意,事后有人感到不公,会后悔,那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反悔?此外,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反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像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协议,有其特殊性,带有更多的感情色彩。离婚当事人只有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订协议,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才能请求进行变更或撤销。所谓欺诈,是指夫妻一方故意把不真实的情况当做真实情况来表示,目的在于使他方发生误解,并进而作出迎合性意思表示的行为。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

二、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财产分割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一)当事人申办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需要分割的共有财产的产权凭证;

3、财产分割协议草本(公证处可以代为当事人起草);

4、其他有关材料,如分割财产的蓝图、分割财产的清单、财产分割方案等。

(二)申办析产协议公证应注意:

1、协议应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签订,不能遗漏其他共有人;

2、协议中要注明共有财产的范围、种类名称、数量、质量、共有形式、价值和存在处所,有无共同的债务等;

3、分割财产数量、种类较多的,可用财产侵害清单详细列明各人分得的财产,该清单应当作为协议的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能否反悔”以及“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定的效力,公证可以提升其效力。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离婚时如何分得较多的财产、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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