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发现很多猥亵和性骚扰最终都会不了了之。被抓获的色狼有些却被定罪判刑,而有的色狼却逍遥法外,并没有被绳之以法。
这种有所区别的情况无关选择性执法,本质还是证据较难取得。在公共场所的性骚扰一般情况下发生在几分钟内,有的受害人羞于启齿从而未能及时求助,有的是因为没有目击证人,也有的是因为虽然有人看到但是不愿意站出来指证,还有的是事发后目击证人已离开了现场难以找寻,或者是现场没有摄像头,抑或犯罪嫌疑人当场逃脱、难以抓获。
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情况,也是性骚扰、猥亵妇女事件难以认定或判刑的根本原因。至于为什么有些又判得那么重,如上所述,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是法定加重情节,最低量刑为五年。
一旦遭遇色狼猥亵和性骚扰,应当立即大声呼救,这样做可以引起周边群众的注意,获得帮助,同时还可以吓阻犯罪嫌疑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周边群众的帮助,将犯罪嫌疑人交送给公安机关。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走,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线索,以便将色狼绳之以法。
女性遇到这类事情,切不可羞于启齿,默默忍受,否则只会纵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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