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转继承特征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11月08日|分类:继承 |430人看过

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

  一、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

  二、 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三、 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 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五、 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