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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786人看过



哪些情形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24 14:54)    点击:53

哪些情形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如果委托的案件是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1)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

(2)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

这在法律上,是为了避免鉴定专家在参加以前案件的鉴定过程中,避免主观上造成“先入为主的情况。使鉴定结论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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