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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有哪些项目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09月22日|分类:医疗纠纷 |535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有哪些项目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二、怎样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经过上文对交通事故法医鉴定的项目和注意事项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此会有一个新的了解吧。不是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就一定要进行法医鉴定,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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