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易明月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0日|分类:人身损害 |520人看过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