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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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怎样应对恶意收购?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1日|分类:公司犯罪 |439人看过

依照规定,在收购人发出要约到要约结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加上各种审批及材料补充的时间,将近有2个月。所以无论如何,留给公司的时间只有60天,公司必须在这段时间内作出有力的反应。根据时间先后,公司应当作出如下反应。
1批评收购逻辑和收购价格,建议目标公司股东不要接受。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公开媒体传播收购方只是由于管理层的控制欲望产生收购,从而打击收购逻辑。这种方式能够在双方的股东中产生影响,甚至影响对方股价。
2
通过报告称赞公司的业绩和前景并预测以往或当年利润的增长,以及重估房产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资产使出价看起来太低。
3
寻求本公司员工的各种法定福利以外的福利基金支持或者快速完成ESOP计划。
4
游说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获得这些部门的支持,通过公开或者私下向收购者表达即使收购者收购成功也难以获得这些部门的支持。

5、游说反垄断部门进行反垄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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