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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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使用会所设施要付费吗?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03月21日|分类:邮政储蓄 |786人看过

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会所、储蓄所、娱乐活动室等经营性用房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因而上述设施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非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利用会所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理应收取相应费用,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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