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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受人有权退房吗?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9日|分类:房产纠纷 |459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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