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跟我老公在闹离婚,我老公突然拿出一张50万的借条,说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我承担一半,但我根本不知道这个钱。这个钱我需要去承担吗?
法律分析:需要,但也可能不需要。婚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婚后的债务不一定共同债务了。
一、需要还的情况:债务为共同债务
1、借条有你签字,代表事你知情并且也是得你同意。
2、借条虽然没有你签字,但是事后你跟债权人说了你会还。这代表着你在事后追认他,你愿帮你丈夫还。
3、虽然你对借钱一事一无所知,但是借来的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家庭日常生活比如日用、买房买车、给孩子用、看病等等。这是基于借款的用途和家事代理权的基础上,此时负担的债务大多是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不需要还的情况:个人债务
首先是债务发生时正处于夫妻感情不合、分居、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期间这种很可能是虚构债务;第二,债务用途指向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如将其作为共同债务,这样对配偶一方是不公平的;第三,债务用途是基于家事代理权的情况下,借款的用途也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相关的活动;第四,对一方作为债务人的投资行为不知情,同时也没有享受到投资经营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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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的钱款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