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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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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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协议这么写竟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二)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42人看过

【律师分析】

    不知道各位看到上面他们之间的《声明》内容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如果您发现了,那么恭喜您,您已经分清了离婚协议和财产约定协议最重要的区别。没有发现的朋友也没关系,我们现在来分析一下上面的那份《声明》。

    袁某之所以可以在诉讼中反悔,称自己没有签什么财产约定协议,签的是离婚协议,就是因为《声明》里有这么一句话:“因男方精神出轨,导致夫妻双方已不可能和好。”当时朱某发现袁某出轨的时候,确实想和袁某离婚,而且确实提了离婚,双方开始分居并卖了房子。在这个敏感的时点,在《声明》中又表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这种表达正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双方离婚的要件,这就让这份《声明》的性质变的模糊,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财产约定协议,而是袁某和朱某在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做出的财产分割。这才让袁某有机可趁,在诉讼的时候一口咬定自己签的是离婚协议。

    所以大家在起草类似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在协议中写任何与离婚沾边的内容,否则这个协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离婚协议,进而认定没有生效,成为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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