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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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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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5日|分类:债权债务 |39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5618日,××××出具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本人××愿意等程××(父亲)的后事处理完后,一次性归还死者程××生前债务壹拾肆万元整给××。承诺人:××2015.06.18”

一审庭审中,××陈述,××的父亲程××曾于201410月期间分三次向××借款共计14万元,并将相关证件交给××作为抵押,在××向其出具愿意还款的承诺书后,已将借款的相关凭证交还给××,借款过程有证人可以证明。××陈述,××并未向××借款,××系无理由侵占××的相关证件,并利用程××去世需上述证件办理相关手续,胁迫××出具愿意还款的承诺书,该承诺书应为无效。××另陈述,其已领取到程××的死亡赔偿金68万元,程××的父母已先于××死亡,××生前已离异,有且仅有××一个子女,××××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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