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女方婚前出首付,房产证署丈夫名字,离婚如何维权
这是我曾经代理的一起离婚析产的案件,其中最困难的部分当属女方在结婚前出资十六万首付购买了一套房屋,当时双方商议产权证署名时,女方表示无所谓,反正以后是一起生活的。最后产权证落到了男方的名下。
但是结婚五年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进入了离婚的法律程序阶段。当事人要求本律师来代理诉讼,希望可以拿回当时的首付款。本律师对当事人说明了这套房子的出资能否被法院认定为是房子的首付,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所以证明出资是女方出的首付款而不是借款显得尤为重要。而且一旦男方不认可女方的首付、甚至连借款都否认,很有可能在这一点上败诉。
所以,我们在收集证据上下了不少功夫,我们收集了当时女方取款的银行记录以及购房时间以证明双方是有着时间上的关联,还有婚后并没有对女方的婚前首付有过还款的行为,这也从另一面说明了不是借款行为等等一系列的证据,最终成功为当事人维权,当事人拿回了当时的首付款外加增值后的应得补偿款。当事人对本律师的代理工作非常满意。(姜丽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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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纠纷(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