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价值2万多的护肤品被亲戚家的五岁的熊孩子全部毁坏,女子找亲戚理论,反被亲戚呛声:“你跟一个5岁的孩子计较什么?”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弄坏女子的护肤品,就不用赔偿了吗?
《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家长作为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如果小孩在外闯祸伤及他人,其理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小孩子虽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父母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要为小孩造成的损失买单!所以,只要女子起诉亲戚,这亲戚就要赔偿!
亲戚一场,孩子破坏了别人的东西,不但不道歉,为了逃避责任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这要是我亲戚,不要也罢。这种教育观念,他孩子以后少不了要遭受社会的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