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公交车上,一名大爷坐上车后要求小伙子让座,但小伙子因疲劳拒绝了他的请求。没有等到小伙子解释的机会,大爷便怒不可遏,连续给小伙子打了四个耳光。
司机和其他乘客纷纷劝阻,但大爷却不肯罢休,他用推搡和胳膊互怼的方式继续攻击小伙子。尽管小伙子保持冷静,没有还手也没有还嘴,但他终于受不了这样的侮辱和辱骂,趁着车速慢下来的时候,他翻窗跳车离开了。然而,没想到这一跳竟导致了大爷的意外离世,他突然捂着胸口倒地不起。
事后,大爷的家属将小伙子告上法庭,指责他因不让座导致了大爷的死亡,要求小伙子支付一笔赔偿金。但幸运的是,在庭审过程中,司机出庭作证,证实年轻人并未主动伤害大爷,没有动手打人,也没有还嘴。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诉讼请求,认定年轻人无需承担责任。
在这里提醒大家,给老人、孕妇、病残人士让座是一种美德,但不让座并不违法。如果因为不让座就动手打人,那将涉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