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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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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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注意事项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030人看过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转租房屋必须经过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在出租人出具书面的同意转租证明后15天内,要把与转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时,转租双方除应提交房屋转租合同外,还需提交下列证件:填写完整的《房屋转租登记申请表》、原已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证》、转租承租人的合法证件等。

转租期间,出租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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