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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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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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属于重婚?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877人看过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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