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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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可以另行结婚吗?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1298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民事案件,我国法律的规定是两审终审,也就是说,一审判决准许离婚后,如果被告对一审结果不服提出上诉,那么该离婚的判决结果便要等到二审结束后才生效。根据上述规定,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过了这段期限,一审的判决结果便会生效。因此,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被告在十五天之内提起了上诉,无论是原告和被告都不能在二审判决做出之前再次结婚,否则就是重婚行为。如果被告没有提出上诉,那么在一审离婚判决做出的十五天之后,当事人原有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各自取得再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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