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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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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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离婚证的有什么法律效力?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802人看过

  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解除的法律文书。离婚证明正本一式两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级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加盖印章,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离婚证具有以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因此,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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