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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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问题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98人看过

一、受诉法院的选择,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的,因此选择一个合适的法院进行管辖很重要。

二、如果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受害人需向法院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四、最高法院确定的残疾赔偿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理论,确认残疾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损失的补偿。

五、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这样,伤残程度越严重,残疾赔偿金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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