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生拆迁纠纷需要了解拆迁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888人看过

拆迁人主要权利有:

(1)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可以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2)拆迁补偿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房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的拆迁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拆迁人主要义务有:

(1)按照《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2)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向被拆迁人做好拆迁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安置完成后,拆迁人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收回,移送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注销;

(4)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