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10002人看过

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需要考虑子女的意见,具体要分三种情况:

(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