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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者的暴力

发布者:王颖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409人看过


围观者的暴力

2018年6月20日下午,北京也无风雨也无晴,人来人往,车流不息,这座城市看似平静着,,,而那日,在甘肃庆阳,一女生患抑郁症后从百货大楼8层跳下。可笑的是,在女孩弥留人世之际,周围充斥的叫喊声足以让她死了一次又一次。“怎么还不跳”,“把驴都熊栽倒了”等等,那些及时拍摄逗乐的视频,各个朋友圈激动的现场直播,大家宛如在看一场轻生的大型杂技表演,何以欢呼?何以高兴?这热闹的灯红酒绿,流淌在人体内的血液却已经冰冷至极。现在再讨论女孩受到侵害事件的前因后果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如果说是吴某的所做所为使女孩产生轻生的念头,那么围观者的暴力就是压倒她内心希望的最后一根稻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种隐形的暴力逐渐进入大家的生活。夫妻间冷战、网络上的水军,于我们而言,知晓最多的就是明星时常受到的网络暴力,看着登上某头条的某某某,内心一顿悲哀。而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上是否有明文规定相关的条文。

可以知道的是,甘肃女孩遭起哄跳楼事件,当地警方已对两名起哄者行政拘留。那也就是说对于起哄者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诚然,绝大多数未经训练的人在这种场合,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施救者,甚至可能惊慌失措而把好事变成坏事。但这不应该成为“围观者”对生命逝去不尊重的理由。有时围观者的起哄加剧和推动了自杀者的轻生行径。从这个角度说,围观者的起哄、嘲弄,实质上就是一种支持和鼓励自杀的行为,而且是以言语等行为挟持和要挟自杀者轻生。按照欧美国家以及我们邻近的韩日等国的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定,帮助、支持、赞同和鼓励他人自杀,或者企图使他人自杀的行为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都要给予法律的制裁,在英国最重可判处不超过14年的监禁。

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单纯的围观而不去救助,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并不违法。不过,如果围观者妨碍了救援,这种情况下,根据其妨碍救援的程度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达到了妨碍公务的程度,可能就构成犯罪,如果妨碍救援程度并不严重,这种情况下警方做出行政拘留,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围观群众,并没有妨碍救援,但是如果有起哄等言行,引发现场更多的人围观,或者对当事人造成言语刺激,引发伤害结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下,这些人也可能构成妨碍社会秩序,甚至是犯罪。

此外,这件事也体现了当代中国法制的漏洞。在日常生活中,当他人处于危难之中,自己可以救助而不去救助,甚至,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围观起哄,妨碍救援等,这种情况之所以时而出现,究其原因,要么是相关法律条款缺失,要么是法不责众、执法不严。建设法治社会,不能仅仅只看制度,也得看群众的履行力。社会变化太快,守住自己的内心,留有一片清净,不要让生活左右了自己,让内心冷的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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