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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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发布者:王颖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5日|分类:继承 |379人看过

从村宅基地继承的相关问题

一、农村宅基地的特点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

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限的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护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享有的一项福利性权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

 二、什么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并且在一起生活,可以继承宅基地。打个比方,王二是王一的继承人,他们在一个村又住在一起,那么王二可以继承王一的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但是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继承宅基地。就是王二和王一在一个村不住一起,但是王二又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那么王二可以继承王一的宅基地。

三、什么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能继承宅基地。就是王二虽然是王一的继承人,但是他们不在一个村,王二就不能继承王一的宅基地。

 3.继承人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王二是城镇户口就不能继承王一的宅基地了。

四、继承法对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但是继承法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保护的。在现实过程中,也大都依照房随地转的原则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跟着房屋一起继承。

五、那么,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继承呢?

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子了,倒塌或者一直就没盖,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但是大家头脑要灵活,不要让宅基地倒塌,也不要让宅基地上的房子空白,虽然不允许翻盖,但可以维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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