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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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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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让你明白:有钱,不一定拥有子女抚养权!

发布者:王颖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77人看过

最近有一部很火的电视剧叫《我的前半生》,剧中情节很生活化,贴近现实,其中有很多的剧情描述的很生动就像在第13中,主人公罗子君为了争夺平儿的抚养权,动用司法程序,想用法律的手段夺回儿子,进而出了这些常见的法律问题

在现实生活当中,关于争夺抚养权,很多人首先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经济实力强就一定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吗?

同时,大家对此可能会产生一个误解,就是经济实力强弱问题中,经济实力的强弱真的对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至关重要吗?举个例子来讲,对于全职太太来说他们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只是在家照顾子女,相夫教子,当面临离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时,就一定很难夺得子女的抚吗?这是大部分人的一个共识,认为只要有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就不是事。

 

  难道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此外,该《意见》第3条还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注意:点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一条,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

就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其中“有利于子女成长”像离婚案件中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样。是一种结合多种因素最终做出的一种价值性判断。个人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综合分析,这样有利于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所以从实践中看,父母一方是否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确实是法官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要考虑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不管怎么讲,父母离婚孩子是无辜的,要让孩子有一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比什么都重要

最后,希望“且行且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更应倍加珍惜,别让孩子成为不幸婚姻中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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