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4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债权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1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6次举报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借款数额、交付地点、时间、借款用途、归还日期、利息约定);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