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违披收到正式罚单,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7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2次举报
2025-07-21
2025年7月21日,任某某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任某某)披露,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任某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任某某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2月14日,任某某披露《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
结合当事人主动报告、及时更正、积极配合查处等情况,根据本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并处50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对于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任某某300311,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任某某主营网络内容与行为审计和监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安全集成、安全审计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