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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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明广场20年使用权转让纠纷:资金断裂致无法交房,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退款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6月28日分类:真实案例浏览:277次举报
2025-06-28

佛山盛明广场20年使用权维权:项目烂尾,法院判决退款路径分析

2018年5月16日,原告刘某与被告佛山盛明置业有限公司(盛明公司)签订两份合同。第一份为《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盛明公司将佛山盛明广场某物业20年使用权转让给原告,转让款232,500元,交房日期为2020年3月30日。

第二份为《盛明广场装修协议》,约定原告支付装修款36,500元。

同日,原告与被告珠海市联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晟公司)签订《装修设计、装修材料定购协议》,支付设计及材料费40,000元。

2019年11月14日,盛明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未能按期交房(逾期超90天),并向业主发函承认无法履约。

涉案物业所在楼栋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客观上无法交付。

原告诉请盛明公司、联晟公司返还款项及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确认,原告与盛明公司、盛明投资公司已就合同不再履行达成合意,故解除《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及《装修协议》。

因物业合同解除导致装修协议丧失履行基础,一并予以解除。联晟公司作为装修款项收取方应返还40000元,但因无过错无需支付利息。

盛明投资公司作为盛明公司一人公司股东,因未证明财产独立(《公司法》第63条),须对盛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9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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