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告知体检有糖尿病、高血压保险公司拒赔是否成立?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11月10日分类:真实案例浏览:57次举报
在周某诉某某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对此问题给予了一点的回应。尽管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判例不一定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具有一定的参考及指导性意义。
本案中,保险公司以周某在投保时已患糖尿病、高血压未告知,属于未履行告知义务,按照保险合同之约定,作出拒赔决定。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于2014年2月25日体检,体检结论显示:舒张压偏高(92mmHg);空腹血糖(GLU)偏高(7.85mmol/L)。但是,本案周某理赔的疾病“脑膜瘤”,是否与糖尿病、高血压有因果关联,或者说糖尿病、高血压对脑膜瘤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故保险公司关于周某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其已解除保险合同,不应支付保险金的抗辩,法院不予采纳。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周某保险金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