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谨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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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责?

发布者:唐谨实习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2008人看过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规定,以下12种情形当事人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逃逸导致事故 事实无法查明;
2.故意破坏、伪造  现场、毁灭证据;
3.在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
4.机动车穿越道路或隔离设施;
5.机动车违章进入非机动车道;
6.机动车在人行道刮撞行人;
7.机动车刮撞依法走人行横道行人;
8.未避让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9.车辆装载物遗洒导致事故;
10.倒车时与车后车辆发生事故;
11.非机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12.非机动车超越其它车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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