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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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发生外地或对方当事人是外地人,如何确定法院管辖?

发布者:张娇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479人看过


 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很多借贷纠纷发生外地,或者出现对方当事人是外地人等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借贷纠纷,我们如何起诉呢?

                                湖南 刘先生

  答:如果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必须向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未约定,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那如果被告远在外地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合同履行地又在哪儿呢?一般来说,借条上是不会约定履行地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出借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出借与还款的义务,故出借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因此,出借方即原告可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作者单位: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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