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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工应警惕哪些陷阱?校、企、大学生三方应如何防范其法律风险?

发布者:李春华律师|时间:2016年08月05日|分类:法律顾问 |1193人看过

  现如今,大学生打工现象已司空见惯,相当一部分大学生会在学习之余,选择一份兼职工作。尤其是随着漫长暑假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想趁此机会打份工,一来锻炼自己的独立自主能力,增加社会实践经历,这对自己日后求职有好处;同时还能赚点零花钱,不用向父母伸手,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可谓一举两得。但是,我国目前针对暑期工的法律保障制度尚不够完善,陷阱无处不在,让人防不胜防。因此,学生和家长需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防范一二!

  一、大学生暑期打工可能会遭遇哪些陷阱?

  1、“暑期兼职,待遇高,包吃住,工资日结。”

  类似招聘信息的背后很可能就是陷阱。陷阱的始作俑者会是谁呢?第一是黑中介。这种中介往往与企业勾结,缴纳一定中介费后,会提供几条用工信息,企业面试后,会以各种理由认定学生不适合该岗位,不安排工作,而“黑中介”也不会退还中介费。第二是高薪诱惑。有些招聘广告打着“高薪就业”的噱头,专门“忽悠”大学生前去应聘。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有的要求缴纳押金、培训费、服装费,有的则以工作不合格背弃承诺,最后吃亏的只能是大学生。第三是危险岗位。一些招聘信息以“零门槛”吸引大学生,入职后,实则是苦、脏、累、危险的体力活儿,由于不具备相关的技能,从事这种工作极易出危险。第四是变相传销。一些传销组织鼓吹自己从事电子商务、人际网络、网络销售、框架营销等,用所谓的“经济理论”“市场营销手法”欺骗缺乏社会阅历的大学生加入。

  2、应聘时需要填写个人信息,还要抵押证件。

  个人信息不可随意泄露,证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在入职前也不要轻易交出。如果在确定了兼职后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一旦发现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被用于其他用途,应立即报警。

  3、入职前收取服装费,培训费和押金等。

  一些用人单位常使用变相收费的手段让兼职的学生预先交纳押金、保证金或者其他一些费用,然后会以学生工作不负责或是损坏了公司物品、影响了公司声誉等借口辞退大学生,而押金等也就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

  4、没有底薪,只靠拿提成。

  许多商家习惯于在暑假期间招聘学生做兼职业务员,并宣称没有底薪,计件提成。许多学生虽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往往因为产品推销难度较高而成交寥寥,最终自己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由于学生不是职业劳动者,暑期工不能适用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在找工作时应尽量找提供固定工资的、信誉较好的单位。

  5、工作时间长,没有加班工资。

  有些企业,没给暑期工签定劳务协议,没有约束力,在上班时间上往往超出正常工作的1倍左右,并且不支付加班工资,导致劳动和收入不成正比。所以,在工作期间,尽量保存加班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6、口头承诺工资,而没有书面协议。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可以与单位签订民事合同。学生入职时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其他工作保障、伤害赔偿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工学生必须年满16周岁,合同签订主体为本人,确认合同签署页为用工单位公章,并有单位代表签名。

  二、大学生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不要盲目轻信,调查清楚再应聘

  如果看到高薪诚聘的广告或者是对某企业有求职意向时,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招聘单位的资质和信誉度,然后再决定是否投递简历。应聘前,最好还是实地考察一下工作场所再作决定。如果应聘中遇到困难,可向所属行业协会反映,也可直接致电工商部门12315求助。

  2、不要交纳押金、保证金等费用或者让用人单位扣押证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入职后,对部分企业巧立名目收取押金、中介费或者扣押证件的行为,暑期工有权向工商部门或者12345等有关单位反映。

  3、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协议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暑期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经济上依赖于公司获得长期生活来源的意思,双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并未建立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劳动关系合同。所以,暑期工在工作中受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是可以依劳务关系要求公司承担医疗费、护理费和伙食费补助费等赔偿责任。

  4、注意收集保留工作记录作为证据

  暑期工在上岗之后,可提出签订劳务协议的要求。如用人单位拒绝或推诿,你又希望继续工作,那么你可以在工作过程中,注意收集保留能够证明你从事这份工作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记录等,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上述资料可以作为你维权的有力证据。

  三、校方应如何对暑期工进行必要的指导与帮扶?

  对大学生打暑期工,高校也应有所作为,尽最大努力帮助大学生找一份靠谱的暑期工。

  1、校方应努力将合法的、有信誉的用人单位或者中介组织引进高校,通过长期的、良好的合作,给大学生找暑期工提供可靠的帮助,降低分散找工作的风险。对于那些非法的,或者信誉不好的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拒绝起进入校园招工,并及时向学生们提出警示。

  2、校方可与大公司、大企业合作,给大学生提供不同的职业训练、兼职的机会。美国一项名为合作计划的项目,在700多所院校中开展,约有25万大学生参加,可作为我们校企的合作范本。在许多国家,一些大公司、大企业对大学生从事兼职活动很热心,如著名速递公司UPS公司的“挣钱加学习”的计划,使得数以万计的学生不仅能每小时挣到至少8.5美元的工资,每年还能得到3000至15000美元的助学金。对公司企业来说,此举有付出,更有收益,公司、企业声誉及培养潜在员工就是其边际效用。

  3、校方应加强对有暑期打工意向的大学生进行包括技能、心理等方面的培训指导。遇到打工大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时,应该及时指导大学生维权,必要时可与工商部门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企业应如何合理使用暑期工实现双赢?

  1、企业应该正确树立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搞好大学生暑期用工工作,这不仅利于大学生本人、家庭、学校、国家,更有利于企业本身良好形象的塑造,有利于企业今后延揽人才及良性发展。

  2、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及时与大学生签订好劳务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明确的约定。

  3、企业应该好好利用大学生的聪明才智与劳动热情,尽力教授大学生各种劳动技能,大学生也会给企业相应的回报。暑期工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想锻炼自己劳动能力的,另一种是家里确实比较困难的,想据此贴补家用。但无论是哪一种,他们都会好好珍惜这个工作机会。如果企业能适当为他们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他们一定会尽心付出,以实现双赢的局面。

  4、如果双方合作比较愉快的话,企业日后需要人手,相信那些合作过的暑期工一定会再来,他们对流程比较熟悉,挥之能用;他们还会介绍其他同学来做,这样既解决了企业招工的难题,用着也比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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