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生缘”:昨天,我驾驶自家的小轿车外出被撞,车身严重受损,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随后,车辆送修,我家离上班的地方较远且交通不太方便,需要租车。请问,租车费能否要求对方赔偿?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而修理期间,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有权要求肇事司机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