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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坍塌货车坠桥索赔反遭管理方质疑谁之责

发布者:李春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943人看过

【案情回顾】

张先生是南昌市经开区冠山管理处郭台村村民,与不少村民一样,借助周边大兴建设,他与小舅子邓先生在4个月前合伙购置了一部红岩金刚货车,也就是俗称的后八轮,主要业务就是运输周边建设工地的沙石和建筑垃圾等。

郭台村的村头那座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老石桥,是村里的一条必经路。和往常一年,邓先生开着这辆货车从石桥过时,意外发生了。“当时,我开着这辆货车经过石桥,发现车子向一边偏得厉害,之后车子就翻倒,掉进了石桥下的小河。”提起当时的情形,邓先生还有点惊魂未定,所幸石桥部分坍塌,车子没有完全坠落,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邓先生的伤势并不是很严重,但货车就不一样了,维修需要花费四万多元,包括吊车等费用,损失将近五万元。

对于车辆经过时,为何桥会意外坍塌?张先生表示难以理解。他说,以往很多上百吨的工程车经过也安然无恙,自己三十多吨的货车经过时却会坍塌。同时,他指出,这么多年来,周边工地建设的大型车辆经常从村里过,包括石桥和村道都有不少压损,但一直没有得到修补。

不少路过的群众表示,石桥坍塌和村道处处可见的坑坑洼洼与周边工程车的“过路”不无关系,而在事故发生之前,村委会并没有对这些“危险”路段进行防护,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发生后,张先生四处寻求找人,希望可以讨得一个说法。郭台村村委会表示,石桥是被附近工地的后八轮压坏的,应该找项目部要赔偿。找到附近工地的项目部,项目部的工作人员却说,两个月前已经向村里支付了2000元维修石桥的费用。

让张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不仅没有得到一个说法,而且被村委会质疑“压坏了桥应该赔偿”。负责应急处理石桥坍塌一事的经管处负责人潘先生表示,“对于村民因坍塌遭受损失想要寻求赔偿的心情能够理解,但事实上,石桥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他的货车经过时发生的,是否也要承担压坏桥的赔偿责任?”

另据了解,早在2008年,村里曾收取了一个项目部关于路面修复的押金17.3万元,这笔钱就是用于工程结束后,因工程车压损道路给予的修缮款,可至今仍在村委会的账上,没有退回也没有用于修路。对此,村委会副书记陈先生表示,“这笔费用并非是用于修路的”。陈先生介绍,几个月前,周边工程项目部的车辆经过时,将石桥压出了裂缝,当时他们给了1000元费用。随后,他找人用土堆将桥拦断了,防止车辆通行,但不知道谁又将土堆铲了。“晚上经常有工程车偷偷经过,我们也无法日夜看守。”

很明显,这是一起石桥多年经受周边工程车辆压损却未能及时修补而酿成的悲剧。张先生因此讨要赔偿时,却面临着“压坏桥要赔偿”的质疑。

【律师说法】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

首先,车辆坠桥导致人身及财产损失,受害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比如桥梁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建筑设计方、管理人等责任方进行索赔。比如说,如果是桥梁质量存在问题,那么建造设计方难辞其咎!如果是管理方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则可以向管理方主张赔偿责任。如果上述几个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那么也可以将其统统列为被告。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至于车子压垮了桥,是否可以主张赔偿?有这样的先例,但本案未必适合!因为现在还无法确定桥倒塌的真正原因,是先天质量问题,车辆超载问题,还是维护保养缺位问题?我认为,可能是上述种种原因最终导致桥梁的坍塌,而肇事车辆不幸成为压垮桥梁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让肇事车主对全部桥梁损失进行赔偿,显然很不公平!如果要超载车辆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所有经过的超载车辆都有责任。因此,即便涉案肇事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其责任也不应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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