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韩续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509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案情:王先生的父亲离婚后晚年再婚,与王先生的继母在婚内又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王先生继母的名字,2003年,王先生的父亲去世。去世后房产一直未依法继承,王先生顾及亲情,也一直未提及此事。2010年,王先生得知继母将房子出卖,便找到继母问及此事。继母说房产证的名字是她的,如何处置她说了算,与王先生无关。王先生无奈,找到韩续律师。
韩续律师团队代理方案:在接到王先生的咨询后,询问王先生的父亲在生前是否留有遗嘱,王先生回答没有。此后代理王先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王先生对这套房产享有继承权并分割售房款。最终经过调解,王先生的继母对王先生进行相应的补偿。
韩续律师详解案情: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王先生的父亲与继母购置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仅写了王先生继母一个人的名字,但并不影响对房产性质的认定。王先生的父亲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王先生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但因该房屋已出售,根据民法善意取得的原理,王先生已无法再追回对房产享有的份额,但可以要求继母分割售房款。
最终,王先生将继母诉致法院,经过调解,继母对王先生进行了补偿。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案情:王先生的父亲离婚后晚年再婚,与王先生的继母在婚内又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证上是王先生继母的名字,2003年,王先生的父亲去世。去世后房产一直未依法继承,王先生顾及亲情,也一直未提及此事。2010年,王先生得知继母将房子出卖,便找到继母问及此事。继母说房产证的名字是她的,如何处置她说了算,与王先生无关。王先生无奈,找到韩续律师。
韩续律师团队代理方案:在接到王先生的咨询后,询问王先生的父亲在生前是否留有遗嘱,王先生回答没有。此后代理王先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王先生对这套房产享有继承权并分割售房款。最终经过调解,王先生的继母对王先生进行相应的补偿。
韩续律师详解案情: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王先生的父亲与继母购置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仅写了王先生继母一个人的名字,但并不影响对房产性质的认定。王先生的父亲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王先生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但因该房屋已出售,根据民法善意取得的原理,王先生已无法再追回对房产享有的份额,但可以要求继母分割售房款。
最终,王先生将继母诉致法院,经过调解,继母对王先生进行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