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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亡承包土地如何继承

发布者:吴寅寅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 |1954人看过举报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而我们并不可以继承承包土地,只可继承土地承包权。

  一、父母死亡承包土地如何继承

  承包土地不可以继承,但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承包土地合同合法吗

  (一)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多数村民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合同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主要针对承包费,必要时针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

  (三)确认合同效力后,如发包方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视情增加。

  (四)合同本身存在不明确之处,如“两委”成员口头答复,合同条款不全、原村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答复意见等,此情形下,做出不利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解释。

  我国法律对重要承包事项都规定了民主议定原则,其法理依据是土地的经营管理者必须依照所有权人的集体意愿行事。

  三、土地承包权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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